《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024-11-2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发表于上海
《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二氧化碳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指导原则公开征求意见。
《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024-11-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订计划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编制了《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二氧化碳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指导原则,经调研、讨论,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2),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4年12月22日前反馈至我中心相应联系人。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请以“《***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反馈人员/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联系人及方式:
1.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刘柏东
电话:010-86452636
电子邮箱:liubd@cmde.org.cn
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金若男
电话:010-86452643
电子邮箱:jinrn@cmd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