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为防止院士队伍中的不正之风,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重拳出击,效果显现。据不完全统计,已有6名院士被撤销院士称号。在2023年度院士增选过程中,候选人公示阶段取消存在违规问题的5名候选人资格,在院士大会期间处置涉及22名有效候选人的突发重大举报线索。
一、院士增选机制
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并由主席团决定。
1、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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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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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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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可根据国家需要设置特别提名机制。不受理个人申请院士候选人。
中国工程院组织外部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的候选人提交院士大会,由全体院士按20%差额无记名投票选出新增选院士。参加大会选举的院士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各学部增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序当选。
2、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由本院院士提名。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投票院士半数以上赞成的候选人当选。
外籍院士不参加选举活动。
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国国籍,可按程序转为本院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
二、院士退出机制
1、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
3、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影响院士群体和中国工程院声誉时,应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4、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主席团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
5、外籍院士如出现严重的科学道德或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等问题,由主席团审议,撤销其外籍院士称号。
《中国工程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由院士组成,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致力于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 中国工程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地开展活动。
第三条 中国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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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组织研究、讨论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关键性问题,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报告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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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接受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对重大工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及其实施提供咨询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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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全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团结与合作,推动我国工程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激励优秀人才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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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参加相应的国际组织和有关国际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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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先进科学文化,维护科学道德尊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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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 -
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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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并批准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
修订《中国工程院章程》; -
决定学部的设置与调整; -
选举院长、副院长及若干名主席团成员; -
开展学术活动,讨论重大工程科学技术问题; -
讨论、审议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提出的其他议题和议案。
2. 审议并决定院士大会议程和议案;
3. 审定学部名称及其相应的学科归属;
4. 批准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主任、副主任任职;
5. 任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6. 决定增选院士的名额,审议通过院士选举结果;
7. 讨论并投票表决确定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
8. 审查和批准撤销院士称号的决定;
9. 讨论并通过中国工程院发展规划、工作纲要;
10. 根据需要,决定设立跨学部的常设或临时性的专门委员会;
11. 院党组和院士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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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职能和任务,结合本学部特点,组织院士开展咨询、评议工作,提出报告和建议; -
根据国内外发展趋势,组织对重要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发展动态和研究报告; -
接受委托,组织对相关工程科学技术问题进行调研、评议和咨询; -
开展学术活动,举行学术会议; -
开展院士增选工作; -
审议学部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本文来源中国工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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