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千万女性用过的保胎神药,竟让患癌风险激增132倍!癌症延续三代
2025-01-04 梅斯肿瘤新前沿 MedSci原创
美国国立癌症研究院开展己烯雌酚随访研究。该药曾是 “保胎神药”,后致服用者女儿患癌风险大增,危害波及三代女性。此悲剧促使各国加强孕期用药安全监管。
有这样一项癌症研究历时 50 余年,开展了六轮,广纳超 21000 名志愿者,贡献出 40 余篇极具分量的高质量研究论文,堪称全球范围内罕见的、横跨三代人的癌症研究丰碑。
然而,它却被冠以 “医学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亡羊补牢” 之名。这便是美国国立癌症研究院(NCI)主导的己烯雌酚随访研究(DES Follow-up Study)。回溯往昔,己烯雌酚,这个如今被醒目标注为 I 类致癌物的化学名称,在 70 年前竟被近千万怀揣着保胎希望的女性视作 “救命稻草” 般服用。
彼时,她们满心期许着新生命能在这药物的庇护下茁壮成长,却万万没想到,一场如噩梦般的灾难就此悄然种下祸根,其灾难性的余波,即便在科技发达、医学昌明的 21 世纪今天,依旧如阴霾笼罩,挥之不去。
曾被寄予厚望的 “保胎神药”
在医学的漫漫长河中,人类对于保胎药物的探索从未停歇。每一次新生命的孕育,都承载着无数的期待与希望,而保胎药物的出现,无疑是为这些脆弱的小生命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时光回溯到 20 世纪 30 年代,保胎药己烯雌酚横空出世,以其结构简单、合成成本低廉的优势,迅速吸引了医学界的目光。
1941 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己烯雌酚用于治疗更年期综合征。然而,上市初期,它的销量却不尽人意。毕竟,在那个相对保守的年代,更年期综合征并未得到女性群体的广泛重视,市场需求有限,众多药企瓜分之下,每家所得份额更是寥寥无几。
但转机很快出现,一些妇产科医生尝试将雌激素制剂开给孕妇,用于保胎。那时,医学界普遍持有一种观点:流产和早产与妊娠期间雌激素、孕激素水平的失衡密切相关,补充雌激素成为了预防流产和早产的潜在手段。1946 年,哈佛大学的史密斯夫妇在《美国妇产科学杂志》上发表研究成果,指出己烯雌酚能够纠正胎盘内孕激素水平的异常,有望预防早产。值得注意的是,这项研究背后有着药企的资助。次年,FDA 批准己烯雌酚用于预防流产和早产,“保胎神药” 的传奇自此拉开序幕。
1948 年,奥利弗・史密斯进一步宣称,在其研究中有 72% 的孕妇服用己烯雌酚后成功诞下健康婴儿,并提出 “史密斯方案”,引得妇产科医生纷纷效仿。
此后的三十余年间,近千万女性在妊娠期服用过己烯雌酚。
神药 “失灵”,癌症阴影浮现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到了 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至末期,平静的医学界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所震撼。美国波士顿的一家妇科医院里,医生们接连发现了令人揪心的病例:短短几年间,竟有 8 名年仅十多岁的花季少女被确诊患有阴道癌。而在此之前,20 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报道的该年龄段阴道癌病例总数,都远不及这个数字。
这异常现象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科学家们迅速展开了细致入微的流行病学研究与分析。随着调查的深入,一条惊人的线索逐渐浮出水面:这些罹患阴道癌的少女,她们的母亲在孕期都曾服用过己烯雌酚作为保胎药物。进一步的大数据统计显示,孕期服用过己烯雌酚的女性,其所生女儿罹患阴道癌的风险,竟然高达未服用此药女性的 132 倍,这一数据让整个医学界都为之惊愕。
己烯雌酚的销量(黑线)与对应20年后的阴道腺癌发病数(紫线)的对比
时间并未停下脚步,更多的悲剧接踵而至。至 1972 年,全球范围内共报告了 91 例年龄在 8 至 25 岁之间的阴道癌病例,而其中格外引人注目的是,有 49 名患者,她们的母亲无一例外在孕期都明确服用过己烯雌酚。这些年轻生命的消逝,让一个个家庭支离破碎,亲人们悲痛欲绝的哭声,仿佛是对己烯雌酚的声声控诉。
己烯雌酚,这个曾经承载着无数保胎希望的 “神药”,为何会变成引发癌症的恶魔?当它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时,人们关注的焦点大多集中在它保胎的功效上,却忽视了对其远期安全性的深入探究。
孕期,是一个女性生命中极为特殊的阶段,母体内的胎儿如同一张纯净的白纸,对外界的各种刺激异常敏感。己烯雌酚作为一种外源性的雌激素,进入孕妇体内后,打破了原本微妙的激素平衡,干扰了胎儿生殖系统的正常发育进程。那些在子宫内就暴露于己烯雌酚环境下的女婴,她们的阴道上皮细胞在发育过程中出现了异常变化,为日后阴道癌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就如同在平静的湖面下,悄悄埋下了一颗颗危险的炸弹,随着时间的推移,炸弹被逐一引爆,以最残忍的方式展现在世人面前。
三代女性,逃不开的 “噩梦”
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一个更加令人痛心的事实呈现在世人面前:己烯雌酚的危害,如同一场跨代的噩梦,笼罩着三代女性。
第一代女性,也就是那些在孕期服用己烯雌酚的孕妇们,她们满心期待着药物能够保住腹中的胎儿,却未曾料到,自己的这个决定,竟为子女的未来埋下了祸根。在当时,医学知识的局限以及对新药的盲目信任,让她们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己烯雌酚摄入体内。这些药物进入母体后,穿过胎盘屏障,干扰了胎儿生殖系统的正常发育进程。
第二代女性,作为第一代女性的女儿,她们在青春期前后,开始承受己烯雌酚带来的恶果。数据显示,孕期服用过己烯雌酚的女性,其女儿罹患阴道腺癌的几率比未服用者高出约 40 倍,尽管这种癌症总体相对罕见,发病率约为千分之一,但对于这些无辜的女孩来说,却是灭顶之灾。而且,她们出现宫颈和阴道上皮发育异常的风险也大幅增加,这些异常细胞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恶化为癌症。科学家们估算,这一代女性长大后,出现此类异常的几率是未暴露女性的 2.2 倍,约 4% 的人会因此发病。
第三代女性,情况同样不容乐观。第二代女性所面临的健康风险,进一步遗传给了她们的后代。研究表明,即便第二代女性自身并未发病,但由于其在胎儿期受到己烯雌酚的影响,她们的生殖系统细胞中可能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些变化通过遗传物质传递给下一代,使得第三代女性患癌的风险依然高于正常人群。她们一出生,就背负着沉重的健康枷锁,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得不时刻警惕癌症的威胁。
追问:悲剧何以发生?
当我们回首己烯雌酚酿成的这场悲剧,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个曾经的 “保胎神药” 一步步走向深渊,给三代女性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这背后的首要原因,是当时药品监管制度的不完善。20 世纪 30 - 40 年代,药品监管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处方药的上市要求相对宽松。1937 年,美国发生了磺胺酏剂中毒事件,这一惨痛教训催生了《1938 年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然而,该法案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处方药的安全性评估仍存在诸多漏洞。
己烯雌酚在仅经过简单的临床研究后,便被迅速批准用于治疗更年期综合征,随后又被拓展到预防流产和早产领域。当时的审批流程,缺乏对药物长期安全性的深入探究,尤其是在孕期用药这种特殊且敏感的场景下,没有充分考虑到药物对胎儿未来发育的潜在影响。监管部门过于关注药物的近期疗效,而忽视了远期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此外,药企的利益驱动也是关键因素。在商业利益的诱惑下,药企们将己烯雌酚视为摇钱树,展开了大规模的推广活动。20 世纪中期,美国法律虽禁止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处方药推广,但药企转而将目光投向医生群体。它们在专业期刊上大肆刊登己烯雌酚的广告,派遣医药代表深入各地,向产科医生和家庭保健医生推销产品,甚至直接为己烯雌酚相关的研究论文提供赞助,试图通过影响医学研究来为自家产品背书。这种以利益为导向的推广行为,使得医生们在开药时,难免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大量开出己烯雌酚处方,而忽视了对药物真实疗效的审慎判断。
医学研究的局限性同样不可忽视。当时的医学研究手段相对落后,对于药物在人体内的复杂作用机制,尤其是孕期药物对胎儿发育的细微影响,缺乏深入了解。许多研究受限于样本量小、研究周期短等问题,难以全面评估药物的安全性。而且,部分研究背后存在药企的资金支持,研究人员与药企之间的利益关联,使得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大打折扣。就如前文提到的哈佛大学史密斯夫妇的研究,受药企资助,其结论偏向于肯定己烯雌酚的保胎效果,而后续其他医生开展的更严谨的对照试验,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对己烯雌酚危害的认知滞后了数十年。
以史为鉴,守护孕期用药安全
己烯雌酚酿成的这场悲剧,如同一把利刃,刺痛了无数人的心,也为医学界乃至全社会敲响了警钟。在这之后,各国纷纷痛定思痛,大力加强对孕期用药安全性的监管。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率先行动,建立起了更为严格的妊娠期用药分级制度。这一制度将药物按照对胎儿的潜在危害程度,细致地划分为 A、B、C、D、X 五级。A 级药物最为安全,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且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像多种维生素就属于此类;B 级药物相对安全,在动物实验中证明对胎儿无害,虽未在人类中进行充分研究,但初步证据表明风险可控,如青霉素等抗生素;C 级药物则需谨慎使用,在动物研究中显示可能对胎儿有不良影响,而人类研究尚不充分,像阿司匹林等处方药,使用时必须权衡利弊;D 级药物已有明确证据表明对胎儿有害,但在某些危及孕妇生命的特殊情况下,用药后可能带来的好处大于风险,如治疗癫痫的苯妥英钠;X 级药物则是绝对禁用,因为研究发现其对胎儿危害极大,且应用的危险明显大于任何可能的效益,抗癌药物甲氨蝶呤便是典型代表。这一精细的分级制度,为医生开药提供了关键的参考依据,让孕期用药的选择更加科学、谨慎。
各国的药监部门也加大了对孕期用药的审查力度,要求药企在申请新药上市时,必须提供更为详尽的孕期用药安全数据。不仅要有动物实验的充分验证,还要涵盖不同孕期阶段、不同剂量用药对胎儿发育影响的人体研究。一旦发现药物存在潜在风险,立即采取限制使用或召回等果断措施,绝不姑息。
己烯雌酚的悲剧,让我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也让我们在孕期用药安全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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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的药监部门也加大了对孕期用药的审查力度,要求药企在申请新药上市时,必须提供更为详尽的孕期用药安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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