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4月23日-广州市-《民法典》背景下医疗纠纷预防处理与医疗安全管理 专题培训班

时间:2021-04-23至2021-04-26

地点: 广州

主办方:None

会议内容

关于举办“《民法典》背景下医疗纠纷预防处理与医疗安全管理

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民事权利的保护进入了全新的“民

法典时代”,是我国立法上的里程碑,其中“侵权责任篇”对医疗纠纷处理具有重大的影响。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基本法,明确了多项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该法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共八个方面,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里的社会关系和行为进行了规范。针对医疗机构,尤其在医疗告知、医疗秩序、过度医疗、医疗伦理、个人信息安全、院前急救、社会办医等方面进行了更新规定,必将为医疗机构带来新的变化,同时也给医疗纠纷应对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帮助医疗机构理解并掌握新法的精髓,依据新法进行内部优化规范,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法律风险意识,提升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质量,通过真实案例深度解读及反思,熟悉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学习处理医疗纠纷的实务经验,加强相关专业一线人员风险防控与医疗纠纷预防处理能力。经研究举办“《民法典》背景下医疗纠纷预防处理与医疗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

培训内容

1.《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出的要求和挑战;

2. 《民法典》中涉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工作过程中的相关条款解读;

3. 《民法典》对医疗机构纠纷防范的新要求;

4.《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相关条款解读;

5.新法给医疗卫生领域带来的变化;

6.医疗机构相应工作的依法调整与对比差异;

7.新法带来的法律责任更新;

8.《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医疗纠纷防范工作新要求;

9.医疗机构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的法律梳理;

10.处理医疗投诉、纠纷过程中的误区;

11.医疗机构常见医疗行为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

12.医疗损害诉讼过程中医疗损害鉴定的注意事项及不利鉴定结论应对;

13.临床高风险科室常见医疗损害鉴定案例分析;

14.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管理;

15.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处理技巧;

16.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

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4月23日—4月26日 广州市(23日全天报到)

参加对象:(轮流授课、每个班2-3位专家授课)

1、各级卫生行政单位医政管理负责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相关人员。

2、各级医院院长、书记、分管院长;医务处(科)、质控科(办)、纠纷办、投诉办、医患办、医改办、护理部、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

3、各协会(学会)、医调委相关领导、相关人员。

学分证书

完成全部学习内容,将授予国家级 I 类医学继续教育学分6分。

报名方法及联系方式:

请将填好的《报名表》传真或发邮件至会务组,会务组将在开班前一周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传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地点、具体日程安排等事宜。

电    话:010-51879270                       传    真:010-51879270

联系人:阚宏建                                   报名邮箱:274860653@qq.com

会议性质

学术会议

学分

暂无数据

主办方

None

承办方

暂无数据

协办方

暂无数据

会议城市

广州

会议时间

2021-04-23至2021-04-26

注册结束时间

暂无数据

会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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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阚宏建
联系地址:暂无数据
电话:暂无数据
邮件:暂无数据
传真:暂无数据
会议网址:https://www.medsci.cn/message/add_msg.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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