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国 卫生部热性惊厥临床路径

2010-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社区医师.2011;16

中文标题:

2010中国 卫生部热性惊厥临床路径

发布日期:

2010-01-01

简要介绍: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一、热性惊厥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热性惊厥(FS)(ICD-10:R56.0)。(二)诊断依据。根据《尼尔森儿科学》(Richard E.Behrman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年,第七版)、《临床诊疗指南-癫痫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1.初次发作在3个月至4-5岁之间。2.体温在38℃以上时突然出现惊厥。3.排除颅内感染和其他导致惊厥的器质性或代谢性异常。4.既往没有无热惊厥史。5.临床分型:简单FS与复杂FS。(简单FS:惊厥持续时间在15分钟以内,惊厥发作类型为全面性,24小时惊厥发生的次数1次;复杂FS:惊厥持续时间在15分钟以上,惊厥发作类型为部分性,24小时惊厥发生的次数≥2次)。(三)治疗方案的选择。根据《尼尔森儿科学》(Richard E.Behrman主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年,第七版)和《临床诊疗指南-癫痫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1.急救治疗:退热,惊厥持续5分钟以上进行止惊药物治疗,一线药物为苯二氮卓类,静脉注射。2.预防治疗:有高危因素者长期抗癫痫药物预防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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