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应对奥密克戎病毒变异株流行新阶段,广大疫情防控人员工作任务繁重。随着全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酷暑季节,许多疫情防控人员需在高温天气下开展新冠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及场所消毒、核酸采样、人员管控、病人及密接人员转运、污物处理等工作。 为此,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人员防暑降温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人员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防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保障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顺利进行。 No.1 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特殊人群不得从事高温作业 《指南》要求,各级疫情防控组织部门应根据疫情防控人员的身体情况,合理安排疫情防控人员作业岗位。对于患有心、脑血管性疾病、慢性肾炎、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的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不应安排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 同时,不得安排怀孕的疫情防控人员在35℃以上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对于身体不适宜继续从事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的疫情防控人员,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No.2 合理控制高温作业时长 高温环境下工作不得超过2小时 《指南》要求,各级疫情防控组织部门应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安排核酸采样及疫苗接种时间,并加强高温工作场所中暑防控指导。 高温天气时尽量避开日光强烈、气温较高的时段工作(如11时~15时),选择早晚温度相对较低时段开展工作。 同时,加强高温工作场所、高温天气户外疫情防控人员轮换休息,降低劳动强度、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高温环境下缩短到2小时以内)。 No.3 提高核酸检测配套硬件措施建设 配备防暑降温药品、饮品 《指南》明确,核酸检测点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设施,如防晒遮阳棚、移动式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固定式空气淋浴设备等。 工作场所附近应设置休息室,休息室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并配备必需的防暑降温设施或用品。 同时,应为疫情防控人员提供防暑降温饮品、食品,如糖盐水、盐茶水、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0.1%~0.2%、水温8℃~12℃为宜)、绿豆汤等。 在高温工作场所或可能出现高温天气的作业现场,应配备急救药品和物品,如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无极丹、避瘟散、生理盐水等防暑药品,以及冷水、冰块或化学冰袋、冰水毛巾等降温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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