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奇葩规定该不该有?
2016-02-18 张俊祥 MedSci原创
作者: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张俊祥网上曾流传《盘点医院奇葩规定,说多了都是泪》的吐槽文章。如某县医院规定,不允许随便开输液处方,确需输液者,医生一次只能开一天的输液量。某部队医院规定,连续两次被病人投诉且情况属实,医生要被辞退。还有医院规定,女职工怀孕要排队,排上了4个月内没有怀孕者,则“取消其怀孕资格”。更有医院放出大招,对那些执意送“红包”的病人,该院将其列入就医“黑名单”,医护人员有权拒绝
作者: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张俊祥
网上曾流传《盘点医院奇葩规定,说多了都是泪》的吐槽文章。如某县医院规定,不允许随便开输液处方,确需输液者,医生一次只能开一天的输液量。某部队医院规定,连续两次被病人投诉且情况属实,医生要被辞退。还有医院规定,女职工怀孕要排队,排上了4个月内没有怀孕者,则“取消其怀孕资格”。更有医院放出大招,对那些执意送“红包”的病人,该院将其列入就医“黑名单”,医护人员有权拒绝为其提供进一步治疗和护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团队成员一应遵守的行动指南和考评奖惩的客观依据,这是科学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规章制度可以看作是单位内部的“法律”。但是制订制度也要讲规矩,不能随心所欲、恣意妄为。
一是制度的合法性。“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冲突和抵触,否则应为无效。排队4个月没有怀孕者则“取消其怀孕资格”,显然是与国家法律不相符,怀孕得讲究个“天时、地利、人和”,不是谁想怀就能怀的。
二是制度的刚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具有强制约束力,每一个成员必须明确表示对制度的尊重。医生一次只能开一天的输液量,但治疗要达到一定的血药浓度才有效,治病也得有个过程。病人每天都得去挂个号,医生每天都得开一张相同的处方,双方都增加了无意义的工作量,这样的制度只会让人心头奔腾出十万匹“CNM”。
三是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度发挥作用是在其执行过程中,而不是在其制订过程中,制度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因为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受到了挑战和破坏。连续两次被病人投诉的医生,医院确定能将之辞退?执意送“红包”的病人,医护人员真的敢于放弃治疗和护理?如果不能遵照执行,这些制度就无异于一纸空文、自打其脸。
四是制度的前瞻性。现实生活是千姿百态、丰富多彩的,制度的制订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制度本身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对于制度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也要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翻云覆雨、朝令夕改的尴尬,重庆医改“七日维新”的教训应谨记在心。
当然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谁有权制订制度谁就有权修订制度。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要根据事业的发展情况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制度的某些缺陷并不能成为人们违反制度、“违规”操作的理由,人们只能通过反馈机制来吸收正确的意见和建议,与时俱进地用新制度替代旧制度,用相对完善的制度取代存在瑕疵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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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112
世界很大,
115
奇葩都有
104
#奇葩#
26
。。。
90
所以,县级医院的院长,应该由全单位连续考核产生,如果一位县级单位医院院长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就应该直接辞职,并追求相关行改部门责任,现在大多数县医院院长是县长任命,有着县长,县委书记的后台,为所欲为,不顾职工,老百姓,国家医保的利益,为钱是途。
117
这
84
怀孕需要摇号!
125
医院奇葩领导多,奇葩护士多,
30
奇葩的规定,蛋疼
69